我國青年與中高齡勞動力就業問題之探討
摘要:
一、研究目的
為降低青年與中高齡人口的失業率,政府歷年來推動了無數的就業促進政策,卻甚少檢視青年與中高齡勞動者在就業市場及政府勞動市場政策之可能競合關係。因此本研究將:
(一)了解過去十年我國青年及中高齡勞動力人力資本與就業形態之變遷,並探討未來發展之趨勢;
(二)了解先進國家在面臨就業問題上,對於促進不同年齡層青年與中高齡勞動力就業政策之設計與執行成效評估;
(三)分別檢視我國不同年齡層青年與中高齡勞動力面臨就業市場之就業障礙問題,並檢討相關積極性與消極性勞動市場政策執行成效、資源配置策略及其競合關係;
(四)在降低失業率與穩定就業風險之政策目標上,研擬我國不同年齡層青年與中高齡勞動力就業問題之具體政策建議。
二、研究方法與流程
本研究將以文獻考察、次級資料分析、問卷調查、焦點座談與深度訪談之多元研究方法,了解青年與中高齡的就業問題,並評估各類促進就業措施之執行與影響,據以提出政策建議。
三、重要發現
(一)過去十年我國青年及中高齡勞動力人力資本與就業形態之變遷
1.青年男性明顯有下降比例的職業類別為「民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比例有增加的職業類別為「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事務工作人員」、「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顯示30 歲以前要進入管理階層愈來愈困難。
2.女性的「專業人員」比例不論在青年或中高齡者均同時上升,顯示女性職業地位之普遍提升。換句話說,相對於過去,男性青年要升遷至管理階層,同時面臨著中高齡者與年輕女性的競爭壓力。
3.青年的平均薪資降低而中高齡的平均薪資卻上升,青年就業後的相對剝奪感恐怕會愈來愈重。
4.15-29 歲的青年中大學畢業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機率最高。當然,這可能是因為高中職畢業者,其工作時間比較長,已經累積了一些工作經驗,逐漸脫離非典型工作;而大學畢業者因為剛進入勞動力市場,短期內只能獲得不穩定的工作。
5.與一般勞動力(也就是不分工作年資的所有勞動者)比較,顯示不論性別、年齡別,新就業者(目前工作年資1 年5 個月以下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例高出一般勞動力許多,特別是中高齡者的新就業者,達近五倍之多。
(二)各國就業促進政策方案與措施評析
1.專責且針對特定對象之就業服務單位,可有效增進就業促進。如日本的「銀髮人力資源中心」,提供高齡勞工暫時、短期的工作機會,保持其生產力;依據不同特性求職者而設立不同服務內容的Hello Work,讓擁有各種需求的求職者可以在同一個服務據點被滿足;韓國的代際雙贏委員會,為創新之就業促進模式,應可作為我國之重要參考借鏡。
2.英國的官方首要報告書中鼓吹工作多樣化與彈性化的好處,強調企業應讓工作者在職業生涯後期有個工作緩衝期-從事漸進式退休,而非就業與退休的截然二分。
3.追求以就業為中心的經濟成長政策( job-centered growth policies),並且如能在經濟、就業和社會政策作為一個套裝結合一起工作,他們會導致更好的總體結果。經濟持續成長,就必須促進弱勢群體,如青年、婦女和中高齡者在勞動力市場的參與,以及創造體面的就業機會。
4.解決青年就業危機:應為不同群組的青年於更早時間提供干預方案和有效的求職協助,如丹麥,荷蘭和日本。為低技能的青年加強學徒和雙軌制職業培訓方案( dual vocational training programs),如傳統做法的奧地利、德國和瑞士,及調整做法的澳大利亞和法國,並提供聘雇津貼,創造有立青年之工作環境。
(三)青年與中高齡之競合關係:
本研究認為青年與中高齡在彼此就業機會上有職業隔離的情事,也就是說就業機會間競合的情形並不明顯,在就業促進資源使用上也有取向上差異,惟有些行職業或工作職級上由於是固定有限的,則青年與中高齡相互間的排擠將會發生競合的可能。
四、主要建議事項
(一)立即可行之建議
1.未來的整體政策規劃方向
(1)行政方面:建立跨部會資訊整合平台(主辦機關:勞動部;協辦機關教育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政府單一的、整合多項服務的主動式求職平台(主辦機關:勞動部;協辦機關教育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勞動市場與環境方面:降低工作障礙(主辦機關:勞動部);扶植我國具競爭力之在地特色產業發展,並推動相關職訓課程(主辦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協辦機關: 各縣市經濟發展局、文化局處);職訓方案方面針對不同族群提供不同就業服務(主辦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增加方案使用彈性,以保障不同身分之服務使用者(主辦機關:勞動部);工作廣場(Work Plaza)概念(主辦機關:勞動部);課前評估求職學員之性向與能力;著重長期發展而非短期促進(主辦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辦機關:各縣市政府)。
2.青年就業政策部分
(1)行政方面:職訓紀錄與求工作經歷結合(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協辦機關:勞動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教育部);提早於大學一年級進行就業輔導(主辦機關:教育部;協辦機關:勞動部、各大專院校)。
(2)就業方案方面:短期服役兵就業營(主辦機關:國防部;協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鼓勵企業長期雇用青年(主辦機關:勞動部);鼓勵企業與學校多方合作(主辦機關:教育部;協辦機關:勞動部)。
3.中高齡就業政策部分
(1)行政方面:職務再設計(辦理機關:勞動部);專職中高齡就服中心(辦理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就業方案方面:訂定新中高齡再就業計畫(辦理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鼓勵從未就業之中高齡就業(辦理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由高齡者服務高齡者(辦理機關:勞動部);鼓勵長期雇用全職或部分工時中高齡(辦理機關:勞動部)。
(二)中長期之建議
1.未來的整體政策規劃方向:
(1)改善整體就業環境:盡力削減年齡歧視(主辦機關:教育部、勞動部);強化家庭—地方—中小企業三方之連結,以利在地之就業機會的創造,及工作與家庭之協調(主辦機關:經濟部、各縣市政府;協辦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鬆綁勞動法規,正視勞動派遣(主辦機關:勞動部);減輕大眾的職業位階刻版印象(主辦機關:教育部、勞動部);加強福利項目產業化(辦理機關:衛生福利部、勞動部)。
(2))建構完整的就業安全體系:對職業訓練進行系統性評估(主辦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立求職者長期追蹤資料庫(主辦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成立專職青年中高齡就業委員會(主辦機關:勞動部;協辦機關:內政部)。
2.青年就業政策部分
(1)部會重新分工,由教育部統籌規畫青年教育與就業一貫性之就業促進方案(主辦機關:教育部、勞動部;協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著重技職教育體系及師徒制職業技能培訓(辦理機關:教育部)。
3.中高齡就業政策部分
(1)推行漸進式退休及代間合作(辦理機關:勞動部)。
(2)保障中高齡求職權益(辦理機關:勞動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 https://www.ndc.gov.tw/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9